|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立遺囑時老人的權益如何保障? 立遺囑時老人的權益如何保障?1.老人立遺囑前也要學法、懂法,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切忌感情代替原則。可以在遺囑中寫下繼承遺產的條件,充分保障老人的權益。《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 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義務部分遺產的權利。2.明確個人財產,只有個人財產可以立遺囑處分,別人的財產自己無權處分。從家 ·事實婚姻的怎樣解除關系 事實婚姻的怎樣解除關系事實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沒有統一的標準,我們認為既然事實婚姻與登記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應同等對待,即事實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過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門)或訴訟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實踐操作中,民政部門往往不會受理事實婚姻的協議離婚請求,所以解除事實婚姻關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事實婚姻當事雙方或一方,對婚姻法、對婚姻登記條例不夠重視,不夠尊重,所以有條件登記,也不愿意去登記。承認事實婚姻,不等于鼓勵 ·我國繼承權喪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 我國繼承權喪失的法定原因有哪些?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 ·2023強制執行新規定申請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強制執行新規定申請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分三種情況: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zhi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2、發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負責執行;3、是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 ·哪種情況下喪失代位繼承權? 哪種情況下喪失代位繼承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