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什么是詐騙罪?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 。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 ·申請勞動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是勞動者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doc)(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請人數提供副本)。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項。委托公民代理的,還應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登 ·哪些行為構成合同詐騙罪? “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各類經濟合同,如供銷合同、借貸合同等。只要行為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中,其行為具備以上特征,即構成合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有以下特點:一,行為人有非法占有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目的;二,行為人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采用了欺詐手段;三,合同詐騙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我國刑法對利用簽訂或者履行合同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列舉了五項具體犯罪情形:(一)以虛構的單位 ·合同詐騙的常見種類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在實踐中常見的合同詐騙的常見種類有: 1、以定金為目標,利用兩個合同的主副關系,迫使對方違約,“沒收”定金。比如合同上規定:某月以前雙方在江西交貨付款。但江西的地理范圍很大,究竟在江西何處進行交易,則不夠明確。這樣的合同是無法履行 ·協議管轄的約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適用協議管轄的條件為:1.協議管轄只適用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對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經濟糾紛不得協議管轄;2.協議管轄僅適用于合同糾紛中的第一審案件,對二審案件,當事人不得以協議方式選擇管轄法院。3.協議管轄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無效。4.當事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選擇。當事人協議管轄不是不受限制的,當事人只能在與合同有密切聯系的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中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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