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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法律規定工廠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根據法律規定工廠可以隨時辭職嗎?根據法律規定工廠不可以隨時辭職的,勞動法規定:試用期的員工想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正式員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但是這是在一般情況下要這樣做,在一些特殊情況,員工有即時解除權,即員工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通知用人單位。二、什么是勞動者的即時解除權?勞動者的即時解除權,是指當出現法定事由時,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就有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不僅如此,勞動者還有權獲得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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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臨“司法強拆”,被征收人是否還有救濟機會? 一、面臨“司法強拆”,被征收人是否還有救濟機會? 被征收人在面臨司法強拆時,可以采取以下的兩種途徑進行救濟,即 (1)在人民法院對強制執行審查的過程中提出異議; (2)在人民法院作出強制執行裁定后,被征收人認為強制執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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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程序中買賣不破租賃怎么處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法院執行程序中買賣不破租賃怎么處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是指依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二十五條,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出租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即在租賃合同有效期間,租賃物因買賣、繼承等使租賃物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租賃合同對新所有權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權人不履行租賃義務時,承租人得以租賃權對抗新所有權人,買受人不能要求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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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是什么?遇到拆遷與有證房屋的區別是什么 一、小產權房是什么?遇到拆遷與有證房屋的區別是什么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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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怎么辦 對勞動仲裁不服怎么辦可以直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對基層法院的判決不服,還可以向中級法院上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規定,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一裁終局的案件,單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二、勞動仲裁裁決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決在法律上不具有終局的效力。《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