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一方債務夫妻共同房產是否可以執行? 一方債務夫妻共同房產是否可以執行?一、一方債務夫妻共同房產是否可以執行?一方債務夫妻共同房產是可以執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個人的債務可以用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償還債務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 ·結婚前有需要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嗎? 結婚前有需要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嗎?一、結婚前有需要對婚前財產進行公證嗎?婚前財產公證顧名思義就是在進行結婚登記前,對雙方的婚前所得財產進行公證。公證是我國的一項法律制度,公證的效力可以對所有的利害關系人產生約束,在發生糾紛時可以作為證據直接使用。特別是對于涉及金額較大的財產就有必要進行婚前公證,因為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財產將會算作共同財產參與分割。因此婚前的財產公證是很重要的。二、婚前對財產做公證有什 ·離婚后債務如何劃分? 離婚后債務如何劃分?一、離婚后債務如何劃分?離婚時,夫妻所欠的債務包括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具體情況分為三種:(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2023年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023年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一、2020年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2020年夫妻離婚,共同財產分割問題可以由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盡贍養義務嗎?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盡贍養義務嗎?一、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盡贍養義務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就寫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樣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因此,兒女沒有權利干涉老人再婚。同時,老人再婚和女子贍養老人的義務之間沒有必然聯系,互不影響。子女不能以老人再婚為由拒絕贍養老人。如果不贍養的,老人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子女履行義務,支付贍養費。嚴重的,可以自行提出刑事訴訟或者向公安機關報警提起公訴,要求法院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 |
| 泰州市 興化 靖江 泰興 姜堰區 海陵區 高港區 泰州醫藥高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