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訴訟管轄的分類 (一)管轄在法律上的分類 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條文中對管轄作了專門規定,三類訴訟法均將管轄分為級別管轄、地域管轄、移送管轄、指定管轄四大類,其中,地域管轄又進一步分為四小類,即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和共同管轄。需要特別強調的是: (1)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中的管轄只解決人民法院系統內受理第一審民事、 ·單位犯罪的立案條件 對單位犯罪的立案,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一是有犯罪事實存在,二是這種犯罪事實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一樣,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實,就是存在體現該單位意志的危害社會的行為,這是刑事案件的基礎。如果沒有犯罪事實存在,便無刑事責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實這還不夠,如果這種行為(犯罪事實)在刑法分則中沒有被明確規定要承擔刑事責任,也不能立案追訴。與追究自然人刑事責任一樣,對單位也必須同時具備立案的兩個條件,才能立案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程序 未成年人案件的立案在材料來源、立案條件以及立案程序方面與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是相同的。但與成年人案件立案程序相比,未成年人立案程序還具有一些不同之處。 未成年人案件與成年人案件在立案程序上最明顯的區別是立案的對象不同。由于未成年案件將采取不同普通案件的處理程序,所以在立案時,對立案對象年齡的審查就顯得非常重要。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心理的特點,使其極可能成為教唆的對象。在立案時,要查證未成年是否系教唆犯 ·立案的材料來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幾種來源:一、單位和個人的報案、舉報刑事訴訟法84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報案,是指單位和個人將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發現的犯罪事實報告給公安司法機關。 舉報,是檢舉和揭發的總稱。所謂舉報,是指單位和個人向公安司法機關檢舉。揭發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 ·立案的條件 立案的條件是指決定立案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決定是否正確的依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6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這一規定說明,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