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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遺產.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有哪些在現實情況中,會出現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為某些原因而沒有聘請律師,為了保障他們的獲得辯護的權利,法律規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訴訟規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二)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制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三)公訴案件中的被害 ·一、勞動合同法中的月工資指的是什么? 一、勞動合同法中的月工資指的是什么?勞動合同法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 ·試用期間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間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嗎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那就是在試用期內公司可以沒有任何理由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 ·一、勞動合同續簽期限規定是什么? 一、勞動合同續簽期限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最遲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后的一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續簽的程序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左右,用人單位應書面了解勞動者的意向。2、對有續訂合同意向的員工,用人單位應及時確定是否與其續訂的意向。3、雙方當事人協商要約和承諾,實際是對原合同條款審核后確定繼續實施還是變更部分內容。4、協商一致后,雙方簽字或蓋章。實 ·法律規定不服勞動仲裁怎么辦 不服勞動仲裁怎么辦可以直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對基層法院的判決不服,還可以向中級法院上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規定,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一裁終局的案件,單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二、勞動仲裁裁決的效力有哪些1、仲裁裁決在法律上不具有終局的效力。《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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