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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如何判定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如何判定一、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如何判定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樣的話,離婚怎么判孩子?法院會參照一下幾種情況綜合判斷。(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兩周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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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傷鑒定流程是什么 工傷鑒定和工傷認定是兩回事,其實工傷鑒定是否要做是結合自己受傷情況來決定的,如果是屬于輕微傷的話,就沒有必要做工傷鑒定。不過如果受傷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嚴重的話,也是需要做工傷鑒定的,因為工傷鑒定可以對自己的傷殘程度評定等級,根據等級不一樣領取到的補償金也不同。那么,深圳市工傷鑒定流程是什么?一、深圳市工傷鑒定流程是什么?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2)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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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是什么? 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是什么一、共同侵權行為的概念是什么共同侵權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后果。根據該款的規定,可以看出共同侵權行為的類型為:共同故意的侵權行為,共同過失的侵權行為,和共同行為的侵權行為。共同侵權行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共同侵權行為的主體須為多人。第二,共同侵權行為的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過錯或者雖無共同過錯,但侵權行為直接結合,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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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購房違約金怎么賠償計算的? 對于購房違約金怎么賠償計算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違約金,合同有約定,按合同約定賠償,但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第十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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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簽合同就毀約承擔責任嗎? 剛簽合同就毀約承擔責任嗎?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從而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度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規定承擔損害問賠償責任。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