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介紹賄賂罪律師 |
| 介紹賄賂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實施介紹賄賂,情節嚴重,從而構成的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下簡稱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三百九十二條規定,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九十三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的范圍是指,本法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介紹賄賂罪構成要件 ●介紹賄賂罪認定 ●介紹賄賂罪立案標準 ●介紹賄賂罪量刑標準 ●介紹賄賂罪量刑情節 ●介紹賄賂罪司法解釋 ●相關罪名: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拒傳、假傳軍令罪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單位受賄罪 |
![]() 李乾溶 律師 |
主辦律師 法學碩士 |
18602573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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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慶磊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3057336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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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駿藝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5052927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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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燕 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執業17年 |
18951945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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