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企業股東僵局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我國公司的組織形式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很少出現股東僵局,因為其股份可以上市流通。股東僵局一般出現在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組織形式中。公司的運行是通過其權力機構與管理機構進行的,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是通過股東會,公司不僅是資合的產物,也是人合的產物,因為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觀念矛盾,經常會在某些問題上達不成一致,當股東之間出現嚴重的情緒化抵觸時,阻礙公司運行的情況不可避免地發生,導致公司無法形成決議,公司運行陷 ·章程的制訂及其內容應當重視,而不應忽略 章程是公司運營的自治法,在公司事項的審判和仲裁中,章程具有適用順序優先的地位。公司、股東、董事、經理、員工均應遵循。設立章程建議在工商機關所提供的文本基礎上,結合自身具體情況修訂為宜,因為示范文本只是一個框架式的,較為簡單,其操作性不強,在公司運行遇到問題,公司的設立、變更、解散時、在股東間矛盾時、董事與經理矛盾時缺乏依據。章程修訂建議由專業人員來進行,或許由律師參與更為妥當。 ·公司設立時的注意事項 公司是市場經濟最重要的微觀基礎,設立中應注意: 1、依據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設立要件進行;《公司法》規定了中國公司設立的嚴格的制度。設立公司的目的是使公司成立,但須滿足《公司法》第19條和第73條規定的條件,包括"人"、"物"、"行為"和"組織"等方面的要件:(1)設立人應符合法定人數。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國有獨資公司外,應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 ·合伙協議主要條款 合伙企業較之公司更為靈活,法律對于合伙企業的限制也較少,當事人甚至可以用勞務出資。對于企業管理、經營、合伙人的權利義務都可以由當事人在合伙協議中約定。因此,合伙協議沒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據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業經營管理的特點而作出適當的條款安排。然而,合伙企業與普通合伙畢竟存在差異,合伙企業作為一種經濟組織,需要具有更為穩定的存續條件,因此法律對合伙企業的協議內容作出了必要的規定。如合伙企業不能像普通合伙那樣因個別合伙人 ·股權出資告知承諾書 本人(單位)申請以 (股權公司)的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經仔細閱讀本告知承諾書內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諾:1.本人(單位)用以出資的股權,系本人(單位)在股權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權的股權,不存在權利負擔。不屬于下列情況之一:(1)未實際繳納的股權;(2)設定質押或被法院凍結的股權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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