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財產糾紛.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易 |
| ·未取得所有權的離婚財產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于離婚時尚未取得所有權且雙方有爭議的房屋,可以就該房屋的使用權作出判決。但是,是否只能判決房屋由誰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權后另行起訴解決最終的所有權歸屬問題呢?我們知道按揭房屋的貸款年限一般都比較長,等取得所有權時再進行訴訟解決,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會影響其生活。 ·哪些案件的律師費可以由對方承擔? 一、交通事故案件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承擔。 《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 ·證明分居的證據 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聽說夫妻分居,可是口頭上的說法在法庭上不容易被法官所采納,為了能夠證明分居的事實,我們應該注意搜集一下證據。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 ·法官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就我國立法及理論主流認我國采信的是感情破裂主義。感情破裂,是指夫妻感情已經不復存在,即夫妻感情真實的、完全 ·可判決離婚的情形 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以是否感情已經破裂作為唯一的依據,感情是否破裂沒有具體量化的標準,在實踐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后,經調解無效,即可判決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n >>更多... |
| 杭州 金華 寧波 溫州 湖州 紹興 嘉興 臺州 舟山 麗水 衢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