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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
·勞動者可以取得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況 ·部門合并,員工不同意調崗如何處理? ·員工離職“N+1”的是什么意思 ·公司調崗合理性認定 ·達到退休年齡后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金應當以什么為計算基數? 正確確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一、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11條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
·離職證明寫上離職原因是否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的規定,該規定并沒有排除解除勞動合
·什么是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
·發生工傷,雙方私下簽訂協議,協議是否有效 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
·經濟補償金是否要納稅? 經濟補償金要納稅的法律依據: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條款,是否有效? 確定員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目前主要是依據現行《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即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從何時起算?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實踐中,多數用人單位能夠遵守勞動法的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單位無視法律的規
·額外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條件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一種彌補,具有補償性;額外經濟補償金是行政機關以規章的形式對用人單位不履行法定義務而規定的一種處罰,具有懲罰性。 &nbs
·員工離職“N+1”的是什么意思 司法實踐中,“N”指經濟補償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單位需要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齡,工作一年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1”則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40條在員工無過錯的三
·經濟補償金應當以什么為計算基數? 正確確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應當把握以下幾點: 一、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11條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
·經濟補償金最多計算多少年? 按規定,員工無過錯的情況下,被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后,公司要按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為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員工工作年限計算,并且每滿一年就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所以,有些在公司做了比較久的員工,就會考慮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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